文 | 维辰
7月5日,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通报了一起高考志愿被篡改案件。
项某宇因与同学关系不好,在学校拍下同学的准考证号,使用电脑登录高考招生平台多次试密码,成功登录同学的账号后,非法篡改其高考志愿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项某宇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,省招办已准备让受害人重新填报志愿。
(资料图片)
从近年高考志愿被篡改的案件看,嫌疑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,也有被行政拘留的。同一行为的不同处罚结果,除了要综合考虑嫌疑人悔罪表现、被害人谅解态度等因素外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产生严重后果,再根据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定罚。
所幸受害人的高考志愿可以改回,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不然两个孩子的前途都会受到影响。项某宇的无知无畏也就体现在这里,以为报复了同学自己可以全身而退,殊不知一切不仅有迹可循,而且到最后害人终害己。
筑起志愿填报“防火墙”的第一重要义,一方面在于提高考生的道德意识、法治意识,避免有人动歪脑筋,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;另一方面在于强化考生保护好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、不设置简单密码的防范意识,未雨绸缪。
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,7月2日,有群众报警称自己的高考志愿被篡改,那时已经过了网报志愿的截止日期。
过往被篡改志愿的受害者中,一部分没能改回原来的志愿。其中,山西万荣考生贾某某就曾因“在志愿截止时间之后,按保密规定,填报志愿的所有考生数据都将封存,直至投档之前才能打开。在这期间将封存的数据开封,会涉及到很多安全问题,也会触及到其他考生公平公正的权利”,与理想大学失之交臂。
湖北这位受害考生是幸运的,志愿截止后恢复了志愿,没有留下什么遗憾。只是不知道这种“幸运”,是不是只存在于个例之中。
筑起志愿填报“防火墙”的另一重要义,在于“人防”之外还要“技防”。事后救济方面,如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情况下,恢复受害者原来志愿;事前先预防方面,增加手机短信验证码甚至指纹、人脸识别等验证机制,筑起志愿填报系统“防火墙”。
【作者】 杨悦
南方评论